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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創•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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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者年齡二十至四十五歲 | |||
| 年齡四十五至六十五歲男性 / 年齡二十至六十五歲女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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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創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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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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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資格 (主辦單位 行政院青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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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齡:20-4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 男性必須退伍或持有免役證明。 3. 申請者與其配偶信用狀況必須正常,無違法背信、無信用不良紀錄。 4. 申請者須是設立未滿五年公司或行號之負責人或股東。 5. 立案未滿五年之幼稚園、托兒所、補習班、兒童課後托育中心、老人養護中心之負責人。 6. 持有開業證書未滿五年之診所、建築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之負責人。 •只要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在國內設有戶籍者,華僑也可辦理(男性須已服役或免役)。 •職業軍人只要退役便可辦理。 •現有公司負責人或股東不符合申請資格,須找尋符合申請資格者,變更成負責人或股東 •律師、會計師、建築師、藥師、托兒所、補習班之執業許可,自許可日起不得超過五年。 •行號設立超過五年,得變更為【有限公司】方可以辦理;公司設立超過五年,一定要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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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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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貸款:每人貸款額度上限壹百萬元,每一事業體貸款上限三百萬元。 抵押貸款:每人貸款額度上限四百萬元,每一事業貸款上限一千兩百萬元。 貸款利率:郵政儲金機動利率加0.9年息,目前年息約 1.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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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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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貸款:貸款分六年攤還,每貸款壹百萬元,第一年每月只要繳利息約二千多元,後五年 抵押貸款:貸款分十年攤還,每貸款一百萬元,前三年每月只要繳利息約二千多元,後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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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青創法規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青壹字第 0 九一一 0 0 四四一號函修正 ) 一、申請貸款應具備之文件資料: 創業青年應填具「青年創業貸款計畫書」一式二份,「借款申請書」、「個人資料表」及「切結書」各乙份,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一) 創業青年之個人徵信資料。 (二) 所創事業之證件及股東名冊。 1所創事業應先辦妥設立登記,並應檢送設立登記證件影本及股東名冊,至於農牧業無須 2如係合夥組織應另檢送合夥契約書影本一份。 (三)
保證人之徵信資料,依各承辦銀行徵授信規定辦理。 1具有不動產者,應提供不動產標的資料,如土地與建物登記謄本及地價證明或地價稅繳 2在公教機構或公營企業單位服務人員,應提供在職及薪資所得之證明文件,如薪資所得 3在民營企業單位服務人員,應連續在該企業服務一年以上,並檢送前一年之薪資所得扣 (四) 辦理擔保貸款者,應提供擔保品標的資料,並備妥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證件,如所 (五)特殊境遇婦女應先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身份認定。 二、徵信及調查:對申請青年創業貸款案件,承辦銀行將依照一般貸款作業程序辦理徵、 (一) 創業青年及所創事業是否合乎一般授信對象之原則。如申請人或其配偶有違法背信( (二) 應實地調查創業青年是否依照所填列之青年創業貸款計畫書內容進行創業並實際負責創 (三) 借款用途為購買機械設備、廠房或其他資本性支出,在貸款前已先行購妥者應實地查驗 (四) 擔保品之調查估價及放款值之核估係依照承辦銀行所訂辦法辦理。 三、擔保品之設定及保險:申請擔保貸款者,應在撥貸前辦妥抵押權設定手續,並以承辦 四、對保:申貸案件經承辦銀行完成內部核定程序後,應辦理借保戶之對保手續。 五、開戶:創業青年在貸款撥付之前應在承辦銀行開立存款戶,以便撥款。 六、撥款:完成前述各項手續後,創業青年應提出借據,作為承辦銀行之貸款憑證,據以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 辦理本項貸款案件,若遇青輔會修正青創貸款利率規定,則其貸款利率的採用,以承 (二) 移送信保基金保證者,應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青年創業貸款信用保證有關 (三) 承辦銀行應於申請人檢齊所有應備文件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准、駁及撥貸手續。 (四) 兩人以上共同創辦同一事業者,應俟各申請人貸款手續全部辦妥核准後,始予撥貸。 (五) 承辦銀行應在創業青年的貸款約據中增列「本貸款依據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輔導青 (六) 辦理本項貸款手續應由創業青年親自辦理為原則,不宜假手他人代辦。 (七) 創業青年應向其所創事業當地承辦銀行指定之營業單位申請辦理青年創業貸款。 (八) 本貸款均以個人名義申貸,如提供之擔保品登記為所創事業名義者,得由承辦銀行審 (九) 創業青年如同時申請無擔保貸款及擔保貸款兩種,因擔保貸款未能辦妥手續而要求先 (十) 無擔保貸款期限六年,貸款貸出後十二個月內按月繳納利息,自第十三個月起分六十個 (十一) 取得創業貸款資金後,應按照創業計畫實施,經發現所貸資金移作他用或在獲得貸 (十二) 貸款青年逾期未還款者,由承辦銀行將其逾期資料,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十三)創業青年對本貸款之相關規定如有疑義,可向承辦銀行或青輔會洽詢。 八、其他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青輔會輔導青年創業要點及承辦銀行辦理貸款有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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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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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資格 (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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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對象: 1、男性需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 申請事業規定: 1、所創或所營事業符合商業登記法第四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並辦有稅籍登記未超過二年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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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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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貸款額度: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2. 還款年限: 最長為七年,含政府補貼利息兩年。 3. 貸款利率:利率年息1.61%。 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貸款戶自行負擔信用保證0.5%保證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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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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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補貼兩年每月需償還約 11,900 元 。 2. 另五年每月需償還約 12,5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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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貸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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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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